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一次发帖居然是这个。

2015-10-24 02:49:10 +08:00
 struCoder

关于我

我,张大伟。我的Github之前在杭州昂华软件公司驻北京的小团队从事过Nodejs相关的开发。目前就职于一家靠谱的互联网教育公司,名字就不透露了,因为与之无关。现在是凌晨 1.55. 但是我睡不着,就是因为这个事!
我本人对一下所有文字均承担法律责任

为什么要写这篇分享

和题目一样,该公司的财务在其北京 leader 的打招呼的情况下,不给我发上个月我离职之前的薪资。

事情经过

改公司以前在 Nodejs 中文社区发过招聘帖点击,我也就是通过这篇帖子
之后进入他们的公司的。我刚进去,其 leader 也是对我很好,打车可以报销,但是报销费以及餐补福利到现在都没有发,很多同事都是自己贴钱,我在离开的时候,有几个同事已经垫了几 k 了。我在公司里主要负责长链接的处理,同时也接受过一个类似但其 leader 说不是外包的项目的前端以及后台长链接的工作。后来因自己发觉有些地方不对劲,我才进去时其 leader 对我说,试用期三个月,可以随时转正,但是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越来越觉得事情不太对劲同时也实在忍受不了,我一个人同时写或者维护四个或者五个项目的Nodejs的相关工作,毕竟开发是一群人的活动,但是写Nodejs的就我一个人。最后基于以上两点以及其它一些事。我选着了离职。我在离职前的前三天通知其 leader ,关于时间问题,因为我没有签合同而且即使签了也是在试用期。
我在 2015 年 9 月 17 日- 2015 年 9 月 18 日 以及 2015 年 9 月 24 日- 2015 年 9 月 27 日进行了所谓的我认为的工作交接(之后会讲什么是我所谓的). 主要任务就是之前一些项目的扫尾. 但是有一个项目,因为才写几行代码,是离职前几天才接. 如果这个完善我当时的评估是至少需要 45 天。所以这个项目没有做。要知道的事 9 月 27 日是中秋节也是礼拜日,我傻里叭唧的去给他扫尾了。但是他没在,他之前口头上有说那天过来和我对接,但是他没来,现在回想,感觉那时被他给下了一个套。这里需要指明的是,其和我只是口头上的说,并没有什么证据,如果其非要说没有,我也无可奈何。到这。事情的二分之一也就没有了。

薪资不发(拖欠)

之所以这样写标题,我现在按照我个人狭隘的理解,他想不发,因为我那工资是没签合同后转正薪资的 80%. 也没有多少。对于一个公司而言,这点钱是不会在乎的,那么如果这个成立,他就是诚心的不想发。其一开始可能就想到这个了,对于一个四十左右的人对我这样一个刚入职场一年多的新人下这样一个套,我就不明白其为人究竟是怎么样?其城府有多深?理由就是我没有按照他所谓的交接程序走。
我截屏了,理由如下

我觉得作为一个有着十几年开发经验的人来说,其逻辑思维应该很完善了,但是他在里面说,他至今没有正面收到交接。
我理解的意思就是: 我不管理有没有交接,只要我没有看到,就不算是交接。这就是典型的强盗逻辑!

并且按照他的说法,我还要自费去杭州和行政说,亲,我要离职了,特地来通知你,你可要记住了啊...想想就觉得滑稽之谈。北京这边没有行政,这是公司体制上的问题。况且这个 leader 是公司法人以及北京团队最高领导,有义务去关注员工的变动。而这时他把责任全部推到我以及杭州行政那,你有考虑过杭州行政那边人躺枪的感受吗?
咱们退一万步说,如果发现我没有交接,其应当通过 email 或者电话以及其它途径及时与我取得联系。但是他没有。其做法就是故意行为。动机就是不对。等发工资,把以前给我下的套。使出来。这个套让我搓手不及。当我在知道公司其他员工发了之后,我还天真的认为财务发漏了,现在想想我也是多么的 stupid 。

目前我准备做的


  1. 坚决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合法公民的合法权力。我现在一无所有,我有的时时间,我就不信,在北京,这个天子脚下这样的事对于受到公司侵害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没有维权之路。
  2. 在开发者社区里揭露其行为,因为难以置信,在这几年还有拖欠互联网开发者工资的行为,而且还在北京,并且总理也多次强调互联网的发展。

3.
做最坏的打算,钱,我不要了,甚至贴钱。但是,公民权益我回极力去捍卫!!

最后


明人不做暗事,我不会背后捅人刀子。我将把我所发的内容以连接的形势发给他。也当是当面和他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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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节点    职场话题
117 条回复
struCoder
2015-10-24 11:03:45 +08:00
@gamexg 十分感谢。我会去做的 :)
struCoder
2015-10-24 11:04:45 +08:00
@jjx 对啊,员工经常加班到 10 点 11 点,之后就在那睡了。。。
struCoder
2015-10-24 11:05:25 +08:00
struCoder
2015-10-24 11:14:58 +08:00
@Felldeadbird 我都已经截屏留证据了。感谢 :)
moosoome
2015-10-24 11:19:03 +08:00
没有劳动合同→_→他还强硬个 P
struCoder
2015-10-24 11:20:55 +08:00
@lancerliu 感谢说的详细,我记住了。:)
cevincheung
2015-10-24 11:25:20 +08:00
坐等“我就是那个所谓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
struCoder
2015-10-24 11:28:26 +08:00
@uuair 嗯,我准备明天就去提交申请了。今天把证据都打印出来。感谢各位 v 友提供的相关信息
struCoder
2015-10-24 11:29:10 +08:00
@cevincheung 我已经在 Nodejs 中文社区以及 qq 里和他说了,他出不出现看他了。
niboy
2015-10-24 11:33:26 +08:00
1. 关于工作交接:我觉得你花一两天时间,把工作总结写一下吧,有个文档形式会比较好,这样接手你工作的同事也会一目了然。如果你写了总结,邮件发出来,问交给谁,有疑问可以过来讲解,什么时候交接完毕说清楚,那样我觉得所有人都应该没有话说了。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条要跟公司讲清楚,他们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是不对的,不管签没签都可以提前说三天走的,没有别的义务。
3. 公司应该不会在乎你一个月工资,双方好聚好散吧。如果写了工作总结还不给工资的话,就在互联网上撕破脸干吧。
struCoder
2015-10-24 11:34:48 +08:00
这里不能一一回复了。针对以上 v 友说的这里总结下
1. 这篇文章是我凌晨两点左右写的,却是挺困,文章里有些错别字。各位 v 友不要在指了。
2. 某 dang 对于宪法怎么怎么样我们不在这讨论了。我之所以多次提到宪法,权益。只想表明我的态度。
3. 感谢各位 v 友的相关细节上的提示。 thanks
yemage
2015-10-24 11:36:19 +08:00
既然在公众场合说了,那就把话说清楚
1 、你离职前通知过要离职,这个可以确认
2 、你离职前一直在修改手里的代码,修复和其他模块的通信 bug
3 、手里的事交接人明确
4 、没有和接手人交接正在负责的项目
5 、手里的账号没有做处理
6 、手里的硬件扔到公司就走了,没做交接
7 、行政无法确定你的工作最后期限,一直在确认中
8 、无法给你准确时间的情况下你硬要喊着走法律程序
9 、然后就到了这里,说这些话

最后说几句
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都要有始有终,接手的事情不管做完没做完都要交接一下
还有,公司在你之前和在你之后有没有拖欠过任何人工资?没有,昨天 qq 上说的只是再确认一下最后工作日期你就开始到处发消息。
事情只是陈述。
struCoder
2015-10-24 11:38:13 +08:00
@niboy
1. 那个工作交接相关的文档,都是有相关的开发文档在公司的服务器上。我当时却是忘了这个,决定没有多少要我再书面写的。我疏忽了。

2. 公司确实不在乎,我文章里也说了,可是如果一个人诚心这么做。一块钱也在乎。
谢谢
yemage
2015-10-24 11:39:09 +08:00
还有各位看客,不要围观不嫌事大,小公司有各种不规范大家都懂,但是公司有没有亏待大家,自己心里清楚,不是所有不规范的小公司都干缺德事,不是所有的小公司都该死。
ichigo
2015-10-24 11:45:06 +08:00
52 楼出现了……可能会发重开新帖,围观。
falcon05
2015-10-24 11:46:40 +08:00
我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真的出现了
pusadao
2015-10-24 11:48:10 +08:00
@struCoder 第一次回复竟然是因为这个
laoyuan
2015-10-24 11:50:23 +08:00
v2, 4b every day~
edisonator
2015-10-24 11:52:14 +08:00
@yemage 这位就是 Leader?

拖欠薪资是职场最敏感、基层民工最底线的事情,在我们看来这神圣不可侵犯。

已成的事实,不是在拖欠之后用理由陈辞的。

我不去质疑你们的真假,即使你的理由再正当,你也应当主动提及扣留薪资的理由,而不是等着员工把事情揭开锅了才想着列这么多一二三四五来占据道德制高点。
LancerComet
2015-10-24 11:52:19 +08:00
“我就是那公司领导系列”出现了 前排 ʅ(。☉౪ ⊙。◔)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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