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layer」- 炒鸡好看的 HTML5 弹幕播放器

2016-05-20 10:45:16 +08:00
 DlYgod

Demo : http://diygod.github.io/DPlayer/demo

GitHub : https://github.com/DIYgod/DPlayer

UI 参考了 YouTube 和 @wsph123 的鲁迅追番

快来开启大弹幕时代,乾杯OωO~


没有女朋友的 520 可以做什么?

🔘支持一下 DPlayer ⚪自己伤心地吃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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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条回复
muziyue
2016-05-20 19:10:23 +08:00
@inorobot hhh 这让我想起了 SEO 里的伪原创
xituqu
2016-05-20 20:04:44 +08:00
@wsph123
@DlYgod 这件事 DIYgay 没有征求卜卜口菊苣的意见。
jaincunge
2016-05-20 20:45:09 +08:00
叼爆了!
msg7086
2016-05-20 21:07:29 +08:00
#63 @wsph123
我们退几步说,复制设计和使用字幕组发布的字幕作品同属版权侵犯。
那么我就是对于你一边自己做着版权侵犯的事情一边指责别人版权侵犯看不惯而已。
我一开始就说了,这是你的权利。我只是看不惯而已。
以身作则,作为一个资深版权侵犯者,我所有的字幕作品都是 CC 开源协议,在协议框架下随意使用(包括复制设计,复制翻译内容,复制时间轴等等,只要按照协议注明出处即可且不需要经过我同意)。

何况,复制设计是不是真的侵权了还应该由法官来判定。
上面开始菜单的例子我就不多说了,完全合法的香酥鸡抄袭。
GPG 和 PGP ,完全合法的香酥鸡功能复制。
普通个人电脑和 IBM PC ,完全合法的逆向功能香酥鸡硬件复制。

然而另一些事情则是摆明了版权侵犯的。大家也都知道的,我也不多说了。

我上面发表的都是对站长个人的看法,与撸主这件事本身其实关系不大。
只对人不对事(好像哪里不对,被拖走
msg7086
2016-05-20 21:11:16 +08:00
@muziyue 没见我们带节奏?
你没「见到」一定是我们的错嗯……
inorobot
2016-05-20 21:19:52 +08:00
@muziyue “参考” 的套路太广了。
改个 Class 名,改个 ID 名,并以 UI 作为宣传点,作者发现了立刻认怂,再稍微把 CSS 的 Radius 改一下。

题主真的只是 “参考” 了 UI 吗?
抛去 CSS 样式不谈,那么 Input 控件中的文字提示内容呢?
是否可以理解为最初构建页面的时候就已经在 “参考” 了 文案 代码结构 以及 UI 了呢?
msg7086
2016-05-20 21:22:56 +08:00
@muyunyan Clone 复制的是所有的东西,包括你的设计,你的架构,你的实现。
如果这个项目开源了,然后楼主复制了其中的设计部分,并且以此为基础再进行修改,与一般的 Fork / Clone 一样,是在原作基础上产生衍生作品。

(不要误解我,我从没说过楼主之前复制设计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鲁迅并未开源,并非自由软件,因此现在自由复制其设计并不合适,这也是为什么我一开始就提出了替代方案,以避免相同的界面撞衫。等以后鲁迅这套系统成为开源自由软件了,才能够在开源协议下自由复制。
LCS
2016-05-20 21:38:14 +08:00
我抄了你的东西,但是你不注重版权。所以,我就抄了你的作品,咋滴。你不注重版权,你不注重版权你不注重版权你不注重版权你不注重版权。听着咋这么傻逼呢
LCS
2016-05-20 21:40:32 +08:00
我从未见过像楼主这么厚颜无耻之人
sox
2016-05-20 21:53:48 +08:00
幸好我只是闷声造轮子,远离世俗纷扰 lol
Balthild
2016-05-20 21:59:16 +08:00
@wsph123 「著作权不保护创意,只保护创意的具体实现」
cyancat
2016-05-20 22:02:55 +08:00
@msg7086
讲道理,你这思路转的太快,别人一下子能理解的了反而是不正常的了。
Balthild
2016-05-20 22:05:31 +08:00
我对 @DIYGay 的建议是:
如果你确实想要使用这个 UI ,可以自己编写 Clean room 实现。首先删除从鲁迅追番播放器 Copy 来的代码,然后按照这个设计,自己编写所有的 CSS/JS (对你来说应该不是难处)。这样得到的实现,是不侵犯著作权的。

对鲁迅追番的建议是:
如果你不希望他人使用这个 UI ,你可以从 UI 设计中抽象出一个概括性的创意描述,然后把这个描述拿去申请专利。如果得到专利批准,那么 30 年内,他人不得使用专利描述的设计。
msg7086
2016-05-20 22:16:10 +08:00
@Balthild 其实撸主有没有 Copy 过代码还是个问题呢
AbrahamGreyson
2016-05-20 22:20:12 +08:00
这么长都懒得看,违反 license 的行为,直接联系 Github 下架就好,跟他墨迹什么:)
Balthild
2016-05-20 22:23:50 +08:00
@msg7086 这是个问题,不过对我来说不重要。我只是觉得楼上有好多人连著作权到底是啥都不清楚,张口就说复制设计是侵权而感到可笑………
muziyue
2016-05-20 22:23:57 +08:00
@Balthild 人家没提 ui 的事儿吧

@msg7086 站在道德至高点,你无敌,可以不?
Balthild
2016-05-20 22:26:03 +08:00
@msg7086 好像不小心说了个病句。「觉得」二字应改为「为」
Balthild
2016-05-20 22:31:43 +08:00
@muziyue 没提 UI 吗?原作者多次提到「设计」这个词,楼上的回复有「 UI 像素级抄袭」这样的字眼。
而且即使真的他们虽然嘴上说着 UI ,实际想批判的是「 DIYgod 抄代码之罪莫须有也」,那也不重要。我的第一个回复就是建议作者,如果的确想用这个 UI ,可以自己写 Cleanroom 实现。对于代码的著作权侵权指控,删代码重写 Cleanroom 是无懈可击的解决方法。
msg7086
2016-05-20 22:32:57 +08:00
@muziyue 不不,跳出来指责别人的可不是我呢。
楼主合法地做了一件事情,结果被非法做了一件事情的人指责,现在倒成了我是道德至高点了。
可惜我担当不起,我是玩侵权的违法人士,没道德,位于道德至低点,阁下不用给我扣帽子。

@Balthild 我也觉得挺可笑的,可是并没有什么卯月。
又不是法制国家,批判他人靠嘴就行,法律概念什么的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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