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说一下以下几点事实, 兼听则明.
一:公司确实出了问题, 要真是赚大钱了, 就不会缺这十万来发工资, 更不会存在贪赃的事情, 这点经得起查.
二:我只是技术入股的小股东, 我负责技术, 公司出了不是技术问题外的其他情况, 抓住我一个人往死里打, V 站出来自己干的, 技术入股的不少, 想想会不会寒心.
三:我自己也是整件事情的受害者, 也是被欠钱的, 而且比这些员工的金额还要高.
四:我本人和其他几个愿意负责的股东还在处理事情的善后, 大家都知道 IT 公司的资产最值钱的是人, 是产品, 而桌椅板凳电脑值不到几个钱. 但是变现需要时间, 而这几个人的诉求只有一个, 要钱, 尽快给钱, 不给钱就闹事, 所以不存在什么协商的问题. 其实也毋须协商, 欠工资要发是天经地义的, 不管这几个人如何诋毁我, 造谣生事, 但是如果变现成功, 我和负责处理善后的股东还是会照常发放应该发放的工资. 不过如果闹黄了, 那也没有办法, 按照法律办事就是了, 该我承担多少责任, 付多少, 一分不会少.
五:事情的后续, 在有进展和结果的时候我会更新, 比如成功卖掉发了钱, 或者破产清算了什么的.
六:按照 5%的股比轮到我头上的无非 5000 多, 为啥不给他们先? 首先, 欠钱的是公司, 我发了, 分到几个人头上也不过一顿酒的钱, 杯水车薪, 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我给了就不仲裁了?不可能, 这是私了, 既然都提起仲裁了, 我们还是要相信国家的法律, 该怎么付就怎么付吧
另:几年前那件事, 早就结束了, 最后我掏钱买了东西重新发了一遍, 年轻的时候干点混蛋事情很正常. 但是不要躲也不要逃. 这次我也不会躲, 也不会逃, 态度怎样我上面说得很清楚了. 想骂的继续, Block 的估计看不到了, 无所谓, 世道艰难做事不易, 各自珍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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