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5 试用期到期,今天被通知能力不足,要解除劳动合同,要争取补偿吗?

2020-09-10 11:04:35 +08:00
 MX123
人事说了,试用期没有补偿,还用离职证明来要挟,应该怎么办,要注意什么?
公司安排的任务都已经完成,因为公司项目暂停,半个月没有安排新工作了。
9648 次点击
所在节点    职场话题
58 条回复
Cielsky
2020-09-10 17:36:25 +08:00
@niguyi 为什么没必要?
luckoct
2020-09-10 17:47:39 +08:00
仲裁打官司要请律师的吧
hui312
2020-09-10 18:12:12 +08:00
卧槽,这么有缘,我 15 也是被辞退,不过老板说是和团队配合度不好,现在已经找到下家
OneMan
2020-09-10 19:22:08 +08:00
你仲裁了,对你找下个公司的工作有帮助吗?
不想着怎么提升自己不被裁,真是人才公司肯定想要。
就想着怎么维护自己那区区无足轻重的短期利益,怪不得被裁。
Jason0803
2020-09-10 20:49:26 +08:00
新公司入职都会问是否和上家公司有劳动纠纷之类的,有点亏。。
Acebiu
2020-09-10 20:58:18 +08:00
@OneMan 特意登录上来把你这种傻逼给 Block 掉。
MX123
2020-09-10 21:57:46 +08:00
@OneMan 说一下项目暂停原因,是公司重新找了技术负责人,带了自己的团队,把我们这些老技术部的人基本都裁了!
greatbody
2020-09-10 22:06:01 +08:00
@DeepRedApple 如果没事干,就学习,提升自己。
OneMan
2020-09-10 23:36:33 +08:00
@Acebiu 呵呵,我确实傻逼,跟你争论对我也没好处。please keep it 。
OneMan
2020-09-10 23:39:17 +08:00
@MX123 那也没办法,又不属于重大利益纠纷。
建议向前看,纠缠老的短期的小的事情没什么意义。
niguyi
2020-09-10 23:55:24 +08:00
晚上特地看了一下合同,
乙方的辞职权
乙方可提出辞职并解除本合同, 但应当履行下列通知义务:
(1) 在试用期间, 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 在试用期后,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按照本条第 19.4 或 19.6 的规定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甲方可以按下列方式代替一个月
的提前通知期: 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自甲方向乙方支付该一个月工资之日起,
双方劳动关系终止。该额外支付的工资按照乙方上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标准确定。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的连续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满六
个月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你这种情形的话,如果公司要接触合同又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你的话,你可以要求 1 个半月的经济补偿,当然这是最理想的情况了

其他的你就自己斟酌吧
zlink
2020-09-11 00:28:44 +08:00
@Acebiu #46 +1
jzjjzj
2020-09-11 00:34:35 +08:00
@tangtanghong 如果简历作假 输定了?
hello158
2020-09-11 17:10:07 +08:00
这个不合法啊。 法律规定,如果觉得员工能力不足,需要对员工培训。经过培训仍然达不到用人要求的,才能辞退。
赔偿也是得有的。可以争取。
emmmlucky
2020-09-12 14:33:06 +08:00
@gzchen 能力足不足不是公司说什么就是什么的
emmmlucky
2020-09-12 14:34:22 +08:00
@OneMan sb, nmsl, cnm
OneMan
2020-09-12 16:36:33 +08:00
@emmmlucky 嘴这么臭,你当年是从肛门生下来的吧,哈哈。
shmilypeter
2021-11-08 17:46:03 +08:00
理论上试用期辞退是可以要半个月赔偿,不过公司如果愿意多给你一周时间缓冲,并且你自问确实也没有创造多少价值,那就算了,好说好散爽快提自离,抓紧时间找下一份,毕竟仲裁也需要耗费时间,没必要为了多几天工资浪费时间,而且这个行业圈子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没必要为了几天工资为将来埋雷。

不过我上次仲裁是因为外包直接想赖掉我一个月工资,那没办法了,给我录音了直接跑去仲裁,要到了半个月工资赔偿。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https://www.v2ex.com/t/705728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

© 2021 V2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