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utschXP
2020-12-12 08:33:12 +08:00
楼主补充的赔偿的问题,关键点在于确定实际价值:
二十二条第三款 快递物品因经营者责任遗失或者损毁,事先申报价值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申报价值予以赔偿;事先未申报价值但事后能够确定实际价值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实际价值予以赔偿;事先未申报且事后无法确定实际价值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的,由经营者按照所收取资费十倍的标准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超过八百元。
且不说合同几张纸,身份证一张小卡片,具体价值究竟怎么衡量。楼主怎么证明,确实是把这几样东西放进了盒子,交给了快递?
如果死抠法条,那么确实是,如果你寄一个贵重物品,比如手机,无论保价与否,只要快递弄丢了,就得按实际价值支付。
但现实中,你不如实申报,就无法事后确定价值,你申报了但不想保价,快递小哥直接就拒收了。哪有那么多又不想保价又想百分百无风险无损失的好事。
倒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如果楼主如实申报了快递内容是合同文书和身份证,按道理韵达好像没有资质可以接收运输文件类物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