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合伙人和招员工给期权是不一样的概念,而lz这个帖子其实写的就是招聘贴,没有见过哪家公司招个前段后端运营策划这些人全都成了合伙人拿着董事会一票这种情况出现的。
合伙人初创的时候甚至需要分别付出与股份对等的钱来组建公司,创始人直接持对应比例的股分,当然可以签vest协议,中途退出根据时间扣减,不过这一般都是在A轮介入之后VC为了锁定创始人才会要求签的。
而期权,其实质就是用企业未来可能值钱的股份弥补当前加入员工的薪资缩水。一般协议里,员工根据期权协议,从加入后一年起,一次性获得前一年对应的期权,然后加下来每个月再行权获得一点,直到拿完,行权价格通过约定可以是0也可以有具体数字。
所以这其中的区别很明显了,合伙人股份是用vest协议牵制,一开始就持有全部股份,如果提前退出就扣减;期权则是像工资一样一点点根据时间发到员工手里,慢慢积累。
所以回到这个帖子,应该可以明确你们不是找合伙人,而是找愿意接受用期权弥补工资缩水的员工。
之所以引起有些人的反弹,主要原因是你们的记账式工资的后续处理有问题,事实上,作为工资,就是应该发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之所以挂账是为了减轻企业初期现金流不足的尴尬局面。而你们的描述里,如果员工离职,那么挂账工资就作废,这绝对是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当然如果有人愿意接受那没有问题,但是站在双方的立场上来说,你们的约定是完全偏向公司这个利益主体的,对跟你们合作的人是不公平的。
如果修改成以下描述,可能可以更好表达你的意思并且照顾各方利益
1、无工资
2、给予期权,以及具体的行权方案以及退出赎回方案
3、如果拿A轮,按照某个约定的数额,给员工发奖金
最后,仅就期权与回报这事情,不知道ls的各位有多少人获过益的,我猜没有,但是@
nickdine 作为A系的一员,应该是从加入公司就开始接触并且拿期权的,所以从事实角度讲,我反倒觉得他比你们都懂什么叫公平的回报。
仍然是惯例,不管有多少毛病,还是祝创业的兄弟一路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