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doy 所以说 @
kop1989 说的并没有错
- 删库跑路本质上是破坏开源社区的行为
- 商业公司使用开源库且不付费是不道德的,但并不违反开源协议
- 商业公司剽窃 faker cloud 是恶劣的违法行为
几件事是互相独立的,非要混在一起说不是自己根本分不清就是故意在搅混水。
对于第一点多说几句,其实你的作品一旦公开,接受了开源社区的 Issue 或者 PR ,它本质上已经属于开源社区的一部分了。只是你作为初始 Owner ,大家都默认你对这个作品有绝对控制权。
但这个实际上是有问题的,比如你接受了一个对你作品完全重构的 PR ,大部分贡献都不是你自己了,那这个 Owner 怎么算?所以一般大一些的库,都会要求提交 Commit 以前签署 CLA ,以明确作品的权利归属。特别是当你用了 Apache 一类涉及到专利的 License 更是会有问题。
当你作为 Owner ,对作品做出破坏性操作的时候,实际上是损害了其他贡献者与你的信任关系。比如极端点你在库里面放挖矿代码,或者放个圣诞大礼包。但签了 CLA 也好,没签默认的也好,也仅仅只是让人从道德上谴责两句,这种行为和商业公司使用作品不付费没什么区别。
所以说大部分开源项目就只是“项目”,而非“产品”。一个“产品”面向的对象应该是有预算,且有权做购买决策的人群。而开源项目面向的对象大部分都是码农,他们都是拿固定工资的。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开源项目都没办法有稳定收入,全靠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