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流行的大致上是三种:
根本上,软件的创作维持者与软件的使用者,与软件具有不同的关系(其实是作者与读者的关系)。后者绝大多数仅仅偶然性地需要软件的体用,而前者则经历软件从无到有的实体化,并负责维持这种实体化。
针对这种不对称的关系,能否这么收费:以尽量低廉的价格进行使用权的买断(针对实体收费),然后根据具体使用时长来订阅收费(针对体用收费)。
这种收费的探讨集中在大致框架上,现实必然复杂的多,比如面对软件的不同类型,实体收费可以参差多态;再比如实体收费可以非常昂贵,而订阅收费则更便宜。再比如,这种框架首先就对软件本身的设计提出了要求。
大家能够感到,这种框架一向就存在于许多生活场景中,比如某些会员制。
这种收费模式是否具有与互联网相适应的潜力?某种收费模式必然对“人-物-人”的关系、对现实生活有所调谐,大家有什么感想或者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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