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总有人喜欢在家抽烟又不做好隔离?

313 天前
 2232588429

最近每天早晚,总感觉住处附近有人在抽烟,淡淡的烟味若有若无,但总能飘到我鼻子里,而且小区楼排列密集,附近很多住户也不太好排查…… 这行为不相当于是在居民区放毒害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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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条回复
sstutu
312 天前
关好窗,挺好吧?
invadv
312 天前
@2232588429

> 「在家抽烟影响到别人,经过劝告置若罔闻的人」

那是另一回事了,题述的你都不知道是谁,没得劝,哪来的置若罔闻?

牺牲是以现实的道德标准来衡量的,少部分人希望别人执行自己的高标准要求,那就是牺牲。

没违反全社会的道德要求就没问题,低于部分人的道德要求还算不上「道德低下」。

另外,这个问题的核心其实在于,作为一个普通人,在参与社会活动与人相处时,对陌生人能提多高的要求自己心里要有点数。可以心里瞧不起,可以不与之为伍,可以不满,但想随意「谴责」的自由还真值得商榷。
howencilx
312 天前
支持你维权,记得出后续
witcat
312 天前
买别墅,标准答案。
2232588429
312 天前
@invadv #102 你混淆了概念,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是“做事不要危害到其他人"而不是 ”在家抽烟(无论如何都)没事“,当在家抽烟影响到他人时,就造成了事实危害,如果一个人明知有危害,还坚持这样做,谴责他”道德低下“并没有什么毛病。
另外普通人对陌生人进行正当谴责还要”有点数“?按你这逻辑,如果一个女孩在公共场所遇到流氓的性骚扰,因为他是陌生人,所以必须忍气吞声,只能”在心里瞧不起“,连发声谴责都要”三思而后行“,有你这样胡说八道的吗?
diagnostics
312 天前
@aaniao002 你有没有想过有人问久了烟味犯恶心?要是天天有人和你怀孕的妻子共用电梯时抽烟,不知道您能不能保持这么宽容?
diagnostics
312 天前
看了十几楼,你还抱啥希望呢?在 v2
不说素质多高,起码有门槛都过滤了一大批人,就这样,大部分人对烟的看法也还是这样。
我觉得经济差或许不用救房,直接大麻合法化
qeqv
312 天前
楼主偷换概念的本事很高,一会儿食人族,一会儿又扯性骚扰。
dtgxx
312 天前
有这功夫,换套房吧。
1016
312 天前
别人在外面(楼道 走廊)抽烟
别人在自己家里抽烟
飘到你家里去了 这你也要吐槽 不是吧...
那我建议你去买个别墅
dnL
312 天前
@2232588429 我回复的是 86L 所提到的“公共区域”,你搭什么茬儿呢?谁问你了?急着立靶子打,不用这么急的亲
2232588429
312 天前
@qeqv #108 贴标签很简单,如果觉得自己有理,不妨说清楚,你是根据什么认为我在“偷换概念”?
invadv
312 天前
@2232588429 你咋那么爱举例,还说别人混淆概念。强奸、性骚扰那是和在家抽烟一个性质的事情?这也能类比?一个人在家抽烟,就因为烟味飘到你家就等于投毒了?就等于把你强奸了?你有基本的逻辑吗?
l502008310
312 天前
@2232588429 我就奇怪了,就你这点飘过去的烟味,吃糖还增加致癌呢,可乐也致癌呢,啥都影响健康,健康是你倒打人家一耙的利器是吧,别动不动致癌之类的,吸这点烟味,还不如你自己做饭吸的油烟来得猛,你别做饭了啊。
jiawei26
312 天前
@NoOneNoBody 我的意思就是在家别吸,要吸去商场的吸烟区
2232588429
312 天前
@invadv #113 说了半天你还是在提”在家抽烟“ 而不是事实上的 ”在家抽烟的味道飘到别人家侵害了他人健康“,如果明知故犯,那么后者就都属于一种有损他人身心健康的主动侵害行为,当然与性骚扰性质一致,如果你有不同意见,就具体谈,不要在这里跳脚,这没意义。
wonderfulcxm
312 天前
两页看下来,我觉得 OP 的逻辑能力和分辨能力很强,甚至有做律师的天分,而部分 v 友的回复却显得有点强词夺理。
nothingistrue
312 天前
首先,我不抽烟,也讨厌二手烟。然后,日常关窗(总不至于早晚通风时间也有人抽烟)就能解决的问题,发网上没啥卵用。

油烟问题,现在商业厨房和新盖楼,都是强制装油烟净化措施,老楼则是免费送净化油烟机自愿装。
invadv
312 天前
@2232588429 具体谈那就别定性地讲,量化一下「有损于他人身心健康的主动侵害行为」。以杀人为 100 分应该没异议吧?那你说性骚扰是多少分?在家抽烟的味道飘到别人家侵害了他人健康是多少分?你来说服所有人这两个事情「性质一致」,你来讲一下你这个一刀切的合理性在哪。
2232588429
312 天前
@invadv #119 我说性质一致,你谈量化,你是否理解”性质一致“这个词的涵义?我打你一拳与我捅你一刀,都属于故意伤害,是在伤害这一点上性质一致,涉及量刑才有轻重之分。
我举例性骚扰,指的是该行为在”故意侵害身心健康“这一点上与故意传播二手烟性质一致,该例针对的是你所宣称的”普通人在社会活动中不能随意谴责陌生人“这个观点,当一个陌生人故意对某人造成侵害,某人当然有谴责对方的权利,而不是要做到你所宣称的”要有点数,(只能)在心里瞧不起“。
如果你要反驳,就请在这一点上辩白,而不要又扯到什么量化、一刀切,这是与主题毫不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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