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引战,这里只讨论 at-will employment 这一个概念,不涉及任何其他第三方企业包括微软裁员这个事儿本身
at-will employment 这个制度是美国劳动法的基础之一,抛开几个特定的 exception ,基本上劳动者与雇佣者的关系是一种单纯而松散的雇佣关系。可以理解成:雇主决定裁员时,不需要合理理由、不需要控制规模、理论上不需要赔偿(事实上还是要赔钱的,主要是为了防止集体诉讼和商誉)
很多人会生拉硬套的把欧洲的那种高强度保护的劳动关系给套用在所有的“外国”上面,事实上除了少数高福利水平的国家,劳动关系比大家想象中的要松散很多。如果国内企业严格执行 N+1 制度,那么我国的劳动保护强度在整个地球 OL 服都算是前列的了(数字上看,基本上持平欧洲 T0 水平),不过是否能完全严格执行,这又是另外一个非常复杂的故事了,这里不做发散
横向来看,at-will employment 本质上是一个倾向于雇主的策略,但是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at-will employment 也让劳动者可以更快速的寻求更好的岗位而不会被约束,所以只能说见仁见智了。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让 AI 帮忙检索一下各个国家的裁员相关法律,非常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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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errrr 73 天前
我记得看过美国是赔 2 周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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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weili 73 天前
我司在美国裁员经常是走提前退休,有些人就等着拿 package ,高高兴兴的走了
欧洲的这套左派玩意活该在科技竞赛中完蛋,不可能既要又要 裁员还要发工资到退休年龄,简直疯了,只顾现在,未来等着被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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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3ct0r 73 天前
请问你说的是不是《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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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in47 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