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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asion 2010-12-11 18:35:38 +08:00
啊?难道这贴要成社区第一高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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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id MOD OP @chinasb 关于发布的开源版本中所带的广告,那是因为发布的代码就是直接从 live running site 上复制下来的。所以,最新的版本里,就会有 V2EX 上最新的广告。
等以后有了内置的广告管理系统之后,源代码中就不会有广告了。 就像最早的时候的开源版本,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 Analytics 管理系统,所以发布的源代码里甚至带有 Analytics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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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hai 2010-12-11 18:39:3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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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id MOD OP @lianghai You got it.
我的预料是,在 V2EX 的影响力不断增长的过程中,这个网站不可能避免的会进入某些人的视野,比如网络评论员,比如网络公关公司。 而这种时候我应该做出什么反应?我也觉得很难说清。因为网络评论员们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把水搅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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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sb 2010-12-11 18:48:00 +08:00
共同兴趣产生社区的概念,一个社区的运营离不开的是话题,有新的话题才会吸引更多的人来浏览,话题的分类让拥有共同兴趣的人走在一起,最终通过虚拟的方式又回到现实中的交往(比如通过聚会,某某JavaOne等).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会吸引更多有共同兴趣的人运道而来(当然最好是来自五湖四海)。这种人气带来了大家精神上共同的满足,带来了充足的资金,为未来拓展的创造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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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hai 2010-12-11 19:08:0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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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hai 2010-12-11 19:22:10 +08:00
@9hills 感觉,注册的时候同意站规这样的事,和 EULA 一样让人无语。EULA 还能在法庭上释放法律的力量,而站规这样的事最后照样是要被不认真看站规的人批判到死的。或许把一些指导思想放在现在回复框的下方这地方就好,在发帖的时候也得警示着。只是这样一来就很囧了……
我去复习了……周一考 पाठावली,玩蛋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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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psin 2010-12-11 20:15:43 +08:00
抱怨除了影响他人情绪外,对整个社会一无是处
看完此帖的感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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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rea 2010-12-11 20:51:58 +08:00
看来我该上传个头像了,其实这是我最不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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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night 2010-12-12 15:52:45 +08:00
站长发出这种论调,我深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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