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本人于去年在京东海康威视车品旗舰店购入一台海康威视 N6 行车记录仪,其宣传彩页上多处标注为"前后双录 1080","前后 1080 高清双录",年初因车辆追尾调取录像时发现其后摄为 720P,属于虚假宣传,有欺诈消费者之嫌。

过程
1 、本人先向京东客服投诉,第一天来电话巴拉巴拉说是感谢指正错误,给我 50 京豆,说是对我勘误做出的奖励,接受,京东以为这件事就算摆平了。但是事情没那么简单,本人因店家虚假宣传,索赔退一赔三
2 、京东第二天来电话竟然跟我说这是对我的补偿,可笑至极,可惜我第一天的通话没有录音,不过这次我录下来了.客服表示继续升级处理
3 、又过几天一个自称售后服务经理的人联系了我,表示可以退货退款,我明确拒绝,本人明确诉求退一赔三,其表示诉求无法满足,但可以继续升级处理
4 、上面几番操作完已经将近 2 月了,直接将京东诉至 12315,事实证明 12315 投诉对京东来说是没有用的,因为 12315 只能给调解,它不是执法机构,不具备执法能力,结果只有两个:接受调解=成功,不接受调解=失败。很显然,我们之间调解失败,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5 、正当我一筹莫展、陷入死局时,无意间在 B 站发现了一个 up 上传了一个类似案例,他选择的是互联网法院,这个来的很及时,因为他和我的经历类似,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研究一番之后发现实行起来并不是很难,可以操作,于是开始收集证据,因为京东在接到我投诉之后马上就把页面相关内容给替换了,不过在此之前我已经把相关内容截图取证,现在已经提交到北京市互联网法院,等待受理

关于后续
后续我将持续更新,直到这件事处理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