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三个月前,回收邮寄的物品被咸鱼商家重新邮寄退回,退件时商家主动问我收件人信息,这次我留了真实可拨通的电话号码。由于咸鱼平台不显示退单号,且联系商家未果,这事就拖了两个月。 然后我突然想起有这么以个快递一直没处理完,于是找到商家,商家提供了快递单号并显示三个月前已投放到菜鸟驿站,且 2 个月前已被签收。
我立即联系快递员,快递员答复:东西放菜鸟驿站后出库了,已签收,东西找不到了,菜鸟驿站要赔偿。问我物损价值,我回复 90 元。然后快递员找菜鸟驿站处理,过了两天,没收到赔款却被告知物品找到了(看背景是在客厅沙发上),但是包裹的包装已经不见了。 我要求快递员必须给我一个合理解释,但是快递员没有答复。
4 月底想起这件事,我就直接找菜鸟驿站理论。 驿站老板答复: 由于你的快递电话都是打不通的,联系不到人;那个快递东西没有丢,已经拿给快递员了。(为了网购方便,快递我一般都是留一个打不通的电话号码。由于中通等快递都一股脑把快递送到菜鸟驿站,所以一般不影响我取件)。我说不可能,我当时留的电话可以打通,私拆快递肯定是违法行为,他说你有本事就去报警。
考虑到以前就有十元附近的小物品多次在菜鸟驿站丢件,邻里群里也有邻居丢快递,我觉得菜鸟驿站监守自盗的情况应该有很多次了。虽说将军赶路不打小兔,但这种惯犯主管恶意大,不加制止,将来会越来越过分。
想到几个点:
( 1 )对方答复我的快递电话打不通,其实是看到我的电话就第一反应不需要打(对方一见面就直接报出了我的收件常用网名,他自然记得我),放一个月不领取,他直接昧了也难以追究他责任,想钻空子但没想到我这次留了真实号码;
( 2 )参考最高检相关文章(
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111/t20211116_535512.shtml )盗窃罪的入罪方式大致分为两类,一是依据数额入罪,即数额型盗窃;二是依据行为入罪,即行为型盗窃。小额盗窃多次,应该肯定可以被处罚。但是我目前只能证实一次,以前丢失的快递,由于已被冒名签收,难以取证,也更难以证实我没有收到快递。
( 3 )快递站坚守自盗,算是盗窃行为吗? 如果是,我报警一次不能将其绳之以法,但是会降低其作恶额度(三年内只能再犯两次,否则判刑)。且这家在附近小区同时开了两~三家菜鸟驿站,他们的作案额度可能被比较高(老两口➕小两口有 4 个人合计最多 8 次免罪额度)
( 4 )菜鸟驿站收到快递如果无法派送成功,有无权利处分我的快递? 即便是作为无主物,也应该是快递公司处理,菜鸟驿站派送不成功也只能退回快递,而不是冒领。
( 5 )邮政管理局只管快递公司不管驿站,如何投诉这个菜鸟驿站?
想问下各位尤其是懂法律的朋友,该如何维权? 目前我的想法是以盗窃为由报治安 110 。如果不能立案,我将向帽子叔叔索取不予立案通知书,以便于后续投诉和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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