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问一下各位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请留下省份,地市级别,如果有物业服务等级,也请写下。(有的城市住建部门会规定物业的服务等级来建议定价),是否成立业委会并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是否按照规定公示公共收益账目,或者直接给业主分红公共收益。 目前我所在的小区正在召开业主大会,所想到的。现在在国内只有通过业主大会才能够监督业委会(流程冗长,不能及时的阻止业委会的行动,需要至少百分之二十联名),如果建立一个业主监督委员会类似的制度,是否能够进行及时的监督?(业委会在小区中的权力太大了,没有及时的制约力量)
希望各位能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经验,一起探讨如何建立一个更加公平,有效的小区治理的相关的方案。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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