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前,我交给物业装修押金 2000 元。硬装部分完成后,我联系物业要求退还押金,但物业以公司内部流程为由,要求我必须先向物业报备检验,且确认房屋具备入住条件,并在入住一个月后再次检验才给退回押金。这意味着,如果我不入住,押金就不会退还给我。我认为这一要求不合理,因此计划起诉物业,要求退还押金。
物业在已收取垃圾清理费的情况下,又以我砸墙为由,要求我支付额外的砸墙费,按房屋面积计算,每平方 5 元。我认为这一费用不合理,因为垃圾清理费理应包含所有装修产生的垃圾。因此,我拒绝了这一要求。然而,物业在我装修期间阻止了我的装修材料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出于无奈,我最终缴纳了 600 多元的额外费用。但我只认可砸墙部分的面积费用,对于其他部分,我要求物业退还,是否可行。
发帖的目的就是我想请教一下,如果我个人起诉物业,能否胜诉?大概的结果会是如何?希望有了解到朋友解答一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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