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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1 19:51:19 +08:00
版权的出现有其必要性。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知识,文学艺术产品,计算机软件等的复制成本极低(边际成本几乎为 0 ),但其本身可以产生的价值远远大于其边际成本。如果没有版权保护,对于生产者来说,付出了巨大成本生产却很难从生产中获得利润,这将导致生产此类商品的积极性降低。(具有正外部性的商品容易出现供应不足)
在一个无版权的世界里,生产边际成本为 0 的商品大概只能靠情怀了吧。
从社会当前时代来说,短期内不尊重版权可以加速知识传播,促进社会进步。但长期来说极有可能阻碍社会均布。
为了防止在更长的历史时期因为版权而阻碍社会进步,一般来说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例如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 50 年,专利保护器为 10 年或 20 年。
恩,从行政学角度接着解读能不能以国家或者组织的形式补偿“工具”的生产者,来使其免费?
事实上这是理想中最好的方法。一方面人类可以“免费”使用这些知识(此处的免费指使用时不付费),另一方面其生产者也有了充足的收入可以养活自己并支持进一步的开发工作。然而问题更多,对什么样的产品付多少费将难以核算。好吧,这是计划经济的路子,这种事还是交给市场吧。
市场说:“这种东西多生产一件又不用花钱,所以我想使用它但不愿意掏钱”。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市场失灵”。结果是生产者不愿意多生产这种产品,长期来看社会发展将受到影响。
这时候“政府”再次出现,提出“版权”这么个东西,使得生产者可以依据市场情况来获得合理收入,这意味着维护了生产者继续生产的积极性,对社会长远来看是有好处的。这也就是版权存在的必要性。
但是,以上所说并不包括那些主动放弃版权或者主动放弃版权收入的情况。
如果说生产者可以通过版权收入之外的方式获得足够利润来支持继续生产,其完全可以不依赖版权收入。但是,该生产者可能并未放弃版权。以 win10 为例,假设微软以后操作系统都免费了,这也只是放弃了版权收入;他敢开个源试试~。所以, copyleft 是一回事儿,不要版权收入是另一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