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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49 录用通知书 /offer 只是用人单位的要约,要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实际入职工作,劳动关系才算成立。
实际上,录用通知书 /offer 签字是为了预防以下风险:录用通知书规定的入职期限过了,劳动者没入职,然后用人单位招了其他人,过了一段时间,劳动者又过来要求入职了,这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拿出劳动者签过字的录用通知书说,你看,你都签字了,是你自己错过入职期限的。如果不签字的话,那用人单位就要举证录用通知书确实送达劳动者了,以证明劳动者不是因为没收到通知书才错过入职期限的。举证送达有时候比较麻烦,所以一般用人单位都采用签字的做法。
当然还有一种避免风险的办法就是干脆不发录用通知书。但是一般而言,为了表达对想招的人的尊重,用人单位会发录用通知书(法律意义上就是说你放心离职、搬家什么的,到我这里来肯定会和你签合同的,否则我会赔偿你的损失)。不发的话,可能会给人你爱来不来,反正我这里不缺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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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pian 所以这里法律和道德上都不涉及诚信的问题。当然,出于礼貌,你如果决定留在现单位的话,及时通知给你发 offer 的企业,方便它尽快找其他人比较好。
“私下里已经签了 offer,跟领导提离职”这个顺序没错,对方没发 offer,你先离职的话,对方如果反悔不录用的话,对方没有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