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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gechunfeng 剐蹭了 我有一些补漆券,9.9 就补了,没必要出险
@Desdemor 我在电话里对法官表达了这个疑惑,法官说出事后一周都可以的。我查询了一些案例,确实也有当天检查保险认,但是过了当天第二天保险就不认的情况,这个也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NNNNzs 确实都是的,但这个应该没关系吧
@polaris1815 这种情况起诉的话肯定能拿回借车/租车的损失,但还是那句话,成本高,不值当。一般要脸的人或者体面的人干不出她这种事情的,能干出这种事情的,都是不要脸或者经历过很多别人的不要脸,因此以恶报恶了,社会问题,难解
@fox1751 别打岔,我想问的是 营养费和护理费是否合理?
@errorMsg0xff 哈哈 是的,而且你还没办法,名义上不可侵犯,实际上随便执行
@zmqking 只要没有道德,来钱总是很快的 =_=
@zictos 有道理,但是按照 fox 律师 @fox1751 的意思,如果法律判决只给他医药费,其他都不给的话,会让法律给人一种「我可以随便撞你,只要不住院,主要不撞到医院能够检查出来的地步,只需要赔偿医药费即可」的错觉,他的意思是,「误工费」就是另一种程度的精神损失费,用来惩罚强势方,补偿弱势方的,防止上述的错觉出现,不管这个弱势方有没有真的受伤,他都是弱势方。

@kiko12324 给的图片,我的保险也是这么给我的,保险找对方要,她就给不出来,保险说就只能按当地最低标准了,保险专员居然也没说不给。。。反正我挺诧异的,平安保险,给他打一波广告,哈哈

所以法律实际执行的时候为了公平起见,误工费多少都要给一些的,或者除了医药费的其他费用,比如护理费、营养费之类的。
有什么要说的,对我的质疑,fox 律师 @fox1751
@RiverMud 「怠于赔付」这种词说出来就说明你要么研究过,要么经历过,要么你就是学法律的[doge]
现在情况是我不同意保险公司同意了,理赔专员的人伤专员到这一步后,引导她走诉讼流程了,她就没跟我接下来的步骤,现在保险那边应该有个诉讼专员会联系我,但是目前还没有。我打电话问了,给了我一个负责诉讼的人的电话,我打电话过去他态度很好(不愧是做律师的),说我这边是先收到法院的送达通知,一般保险公司会晚几天收到法院的通知书,他那边还没收到上面发下来的诉讼书(因为保险也是第二被告)。

然后我讲了一下我的经过,他的建议也是她找保险要一点,保险找她要一点,数额不大,就算过去了,不建议事情闹太大。

现在对方已经明确让我同意保险之前给的方案了,我想硬刚,但是我媳妇儿不想了,虽然她也跟我一样不想这种人占便宜,但是为这个事情她都没休息好,所以我准备就此作罢了,如果没有其他幺蛾子的话,保险联系我后我就会同意之前的那个赔偿方案,无论是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就按保险说的来。
184 天前
回复了 david930 创建的主题 YouTube YouTube 会员如何充值最划算?
我一个月 1280 日元。。个人。。主要用来学习,不想看广告
@RiverMud 是的,我看到的几个案例也是这么说的,说是「人权大于物权」,法律首先保护的是人,然后是财产,纯认栽
@kakukaiki 我第二天联系就是要跟她说明啊,我修车的时候还要尝试联系她跟她说明啊,但是她拉黑我了啊!!!
我也是不理解她的脑回路,而且我媳妇儿在听到她要继续治疗的时候,一直在不停的怀疑,她是不是真的被撞伤了,是不是真的有事儿脑震荡什么的,,,吓得不行,后来看到检查单子才知道,纯奇葩,CT 单子开了都不敢拍的那种奇葩,纯要钱,无语了
@fox1751 你不要人身攻击,我们在说这个事情,本来以为你能心平气和讨论一下的,你诅咒我出事干什么。

另外,我承认你说的一点是对的,「如果发生事故后,法律之判赔给对方医药费,其他的不给,那么大家显然就会这么想:我让你疼几个月,然后只给你治病,其他的不给你。」这确实是有问题的,作为对强势方的惩罚和弱势方的补偿,误工费这个东西可能就被当做这个「补偿」了,但是她一下要一个月的,并不合理,一周的我可以接受。

如果真的按你说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那么我认为、大家想必也认为,只要他遵守法律,就不应该有如此待遇,不论大家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而如果有如此待遇,那么法律就有问题,就应该修改,这有问题吗?无论是代入到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中,她是否都不应该索要如此多的误工费?

另外你能否回答,她要的那个护理费和营养费和没有发票的交通费,是否合理?
@fox1751 你是不是女的而且姓吴啊?「法 律 就 是 这 么 规 定 的」
没有证明的情况适用于自由职业者或者无固定收入者,如保洁、外卖员,或者你说的农民等,会有个本地最低收入。

但是者个最低收入是否适用于有固定收入者,这个我表示质疑。如果他有固定收入(查社保是否同一家公司缴纳即可),那么依然给误工费,就按你说的,算某种程度上的「精神损失费」,这是否合理,我也表示质疑。

如果公众这些对法律条文的质疑没有回应,那么法律就一定是不公正的、有瑕疵的、不完善的、无法服众的、故意提供漏洞以留给法官可以自由发挥的空间的。
@sjqboss 不一定,法律就是和稀泥不激化各方的矛盾的,以维稳为主,绝对正义公平是不存在的,尤其是实际执行的时候更是如此。我看了一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判例,确实像他说的那样,有医嘱就算,也算是保护弱者了,不过也确实有要求提供证明的,这个可能还得具体事情具体分析,比如当事者是否是年轻人、老年人、孕妇等,是否存在讹人的可能性,是否有前科等。

但是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真的被撞一下确实很痛(虽然看起来不疼,毕竟撞的是车不是她,她只是被车带倒了),但是第三天(我一直纳闷为什么当天或者第二天没去,可能因为当天是周四,第二天是周五,最后她周六和周日连去了两天),没有什么检查结果,又怕对方私聊赔了 2 千块,结果两周后又有其他暗病,结果因为已经私了了无法再起诉了,所以一定要拖延治疗周期一个月,等彻底没问题了再说,这似乎也无可厚非。

但真要我说当时她那个摔的状况,真的你冬天走路上摔一下的后果都比那个重,而且她还是个 30 岁多的年轻人,不是什么孕妇、老年人。

归根结底,也许是她懂法我不懂吧,不过护理费也营养费我还是不想给,她怎么说我都不想给。
医嘱那个事情也是个扯,一个二甲中医院,你一个健康人去看中医说头痛,他也会给你开一样的药,建议休息一周。各位上学的时候或者请「假」假的时候,你是怎么跟大夫说的,都明白。(纯恶意揣测)
@fox1751 我现在有点怀疑你是法律工作者了,太专业了。而且你很有可能是对的,我估摸法院估计真要这么判了。

哎,我现在尽量护理费和营养费不给吧,毕竟营养费要求医嘱有 「加强营养」这个体现,她诊断单子没有,这个没问题吧? 护理费也是需要住院或者护理合同,这个也没问题吧?
@Alias2023 你这个有说法,我看了几个案例,法院确实不支持「请年假」而要求的赔偿,因为这是你的个人选择,你明明可以选择病假去,然后把收入减少算误工费,法院肯定支持的。
见: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2021 )京 0119 民初 2734 号民事判决认为,“姜艳艳亦未提交足够证据证实前述 8.5 天(年假天数)确实存在误工损失,故本部分主张金额 22,353 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 01 民终 6783 号民事判决认可上述一审意见,认为“关于年假损失,系姜艳艳对法定假期与因伤休假做出的**自愿选择处分**,且无证据证明该损失客观存在,一审法院对该部分不予支持正确。”
>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2 )京 02 民终 10469 号民事判决认为,“陶松虽因本次交通事故休年假而未休病假,但陶松用年假抵病假**系其本人作出的选择,与他人无关**,造成的收入减少部分应由其自行承担,故其要求补偿其年假补助,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
@nickyadance23 是,本来,按照我对一个良好社会和公民们的合理预期,这件事应该是这样:

微信联系我要去医院检查后,我跟她一起去医院,她自己垫付医药费检查费,当场检查身体(毕竟受伤了),我报保险。之后,她拿到发票收据提供给我的保险,我的保险提出赔偿方案,医药费检查费、营养费,都没有问题。最多 2k ,甚至我自己都私了了都可以。

而现在的结果是,她拒绝当场检查、拒绝跟我沟通,逼得我去修车 1.1w ,她也要出一半的钱;她损失很大,这也倒逼她一定要很高的误工费(定有高人指点),不然 cover 不住我这个一半的修车钱。

而我也被逼得去修车,不然她这个检查费(当时我修车的时候她的检查结果还没出,但是我联系不上她,只知道保险告诉我说她检查结果还没出,其他的一概不知),保费上涨,浪费时间,被恶心。

双方和各位都损失很多,钱、精力、时间,和人性,以及各位对法制社会的失望。
@fox1751 法律确实是规定了如果没有提供收入减少的证明或者无法提供,就按最低收入 5k 算。而且我估计很可能法官也会这么判。
扩损这个事情,我是不知情的,是保险的定损员自己定的损,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也没有暗示说让他定高点,我拿回扣。甚至,我全程都没有见过定损员,我车交给修车店,app 上显示定损完成 1.1w ,我一点都不知情,两天后去取的车,我先垫钱,还有点犹豫保险会不会把这个钱补给我,后来保险确实把钱补给我了。

而对方要误工费,就是在讹人,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保险定损员定损扩损,也是有可能的,但是这不是我参与的事情,我去取车的时候,车都修好了,这费用也发生了,我管不了,但是误工费需要我的同意我能参与到,我就不能让这种人得逞---这是当时我的想法。

法律保护弱者,这一点问题也没有,但是法律是否要在一定范围内保护弱者,是否要保护弱者一定范围内的权利、合理的诉求?她如果误工费要 10 万,我还能给吗?

如果我真是恶人的话,我就压根微信都不应该找她要,全程不联系她,也不签保险给她的赔偿单子,法院发给我的通知我也能拖就拖,不触发那个「送达通知」,让法院公示后的 30 天的最后一天再接收,尽可能浪费她的时间。

而我在初期是非常想解决事情的,积极主动联系对方,尽可能的了解对方的诉求,结果对方一个给我拉黑,二个给我拖延治疗,三个张口要一个月的误工费,她不是恶人我是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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