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于 7 月 6 日到某科技公司上班,到 7 月 13 号,觉得岗位不太适合,于是 7 月 13 号晚上向直接主管提出离职,主管也答应了。
2.7 月 14 号,也就是今天下午到公司走流程,老板表示我今天早上没到,算旷工,要扣一天 300 的工资,事实上我 7 月 13 号也跟主管说了今天不去上班了,另外一周多的薪资,按照广州最低标准 2100 元算,实际上我的薪资是 9000,试用期内 8 折,也就是 7200 。于是我就没签离职表,从公司出来了。
3.从 7 月 6 号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公司尚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也没上社保。
4.由于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手上只有钉钉打卡记录和主管的聊天纪录。
5.想问下万能的 V 友门,该如何维权,拿到自己应得的薪资。或者说是我的问题?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
6.先谢谢各位,希望能得到有帮助的建议!
2.7 月 14 号,也就是今天下午到公司走流程,老板表示我今天早上没到,算旷工,要扣一天 300 的工资,事实上我 7 月 13 号也跟主管说了今天不去上班了,另外一周多的薪资,按照广州最低标准 2100 元算,实际上我的薪资是 9000,试用期内 8 折,也就是 7200 。于是我就没签离职表,从公司出来了。
3.从 7 月 6 号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公司尚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也没上社保。
4.由于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手上只有钉钉打卡记录和主管的聊天纪录。
5.想问下万能的 V 友门,该如何维权,拿到自己应得的薪资。或者说是我的问题?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
6.先谢谢各位,希望能得到有帮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