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gogeek #87 原文:“记得和 HR 谈话一定要录音”
======
回复:#87 谢谢你,已经录音且多备份了。
@
quech #89 原文:“@hi543 这种情况保存好相关记录,一定要留存相关材料,如果谈话的话建议录音,通过微信、钉钉等即时聊天工具聊天记录也应当进行保存。理想的效果就是和 HR 商量补偿,不理想则是通过劳动仲裁或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威胁的话不要怕,自媒体最喜欢这类单位了。”
======
回复:#89 明白,公司比较抠,不一定愿意主动赔偿。但是公司又是上市+政 //fu//扶持企业,又比较在乎名声。
@
linvaux #90 原文:“这种好事居然发生在你头上,妥妥的保存证据,然后劳动仲裁啊”
======
回复:#90 其实心理负担很大。
@
flandreli #91 原文:“lz 什么公司呢”
======
回复:#91 公司传统制造业,生产机械手,目前在研发机器人。但是我们是写代码的。
@
whasyt #92 原文:“什么地区,试用期 6 个月都过了,还拿试用期的理由裁你,摆明的就是不想给钱,直接走仲裁程序,全程录音,保留好证据,可以先协商赔偿。”
======
回复:#92 谢谢你,先协商,至于“黑名单”,他们想怎么玩都随他们,毕竟我也控制不了他们的言论。但是把我千里迢迢叫回来让我这个节点自离,我是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