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V2EX  ›  vone  ›  全部回复第 14 页 / 共 30 页
回复总数  590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30  
2021-02-27 11:10:09 +08:00
回复了 felixi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有没有便宜点正规的 https 证书?
lets encrypt 三个月要续签,好像是出于安全性考虑。
2021-02-26 11:30:14 +08:00
回复了 phpIsNumberOne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99.9RMB 悬赏一技术支持
没八百这活干不了。
2021-02-23 09:50:47 +08:00
回复了 qnyh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b 站的推荐机制是不是有问题
@tyhuohuo8 问过 b 站客服,拉黑只是对方不能关注和私信你,视频推荐和全站排行还是会出现对方的。
6 楼正解,br 压缩的问题,requests 默认不能解析 br 压缩后的 Body 。

请求头的 accept-encoding 参数删掉 br 就可以了。
2021-02-03 15:19:50 +08:00
回复了 wersonliu9527 创建的主题 Python 大佬们,关于 puppeteer 的问题
你无法调用加解密函数的原因不是因为没使用 Console,而是因为网页加载完成后可用有 js 代码把加解密函数的全局变量引用指向 null 了。

所以在他清除引用之前,使用 page.evaluate 搞一个新的闭包或者全局变量引用一下对应的函数,保证函数不被清空应该就可以正常调用了。


你这操作太不专业,为啥不读一下 js ,把加解密逻辑剥离出来,然后用 node 调用加解密 。
2021-02-01 14:10:42 +08:00
回复了 firhome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截止 2021 年 2 月,最适合前端同学做移动端的技术是?
替你们 “后期如果做的好的话 可能再招专门的 app 开发” 里面提到的开发老哥默哀 1s 。
2021-01-31 19:29:34 +08:00
回复了 AmiKara 创建的主题 健康 耳鸣一年了
操操操,怎么看了你的贴子我也听到 “滋滋滋滋滋滋滋滋滋” 的声音了。
2021-01-29 15:49:48 +08:00
回复了 aw2350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请教下做 Go 的大哥老弟,是怎么切换到 Go 开发的
@aw2350 我觉得这种小众语言,企业的招聘需求会很少,不是每个企业都要用 go 搭建基础设施、微服务、高并发什么的。

go 的主要优势是性能高、支持交叉编译,设计目的是用来完成一些以前需要 C++才能的工作。

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不管进哪个公司还不是堆堆业务代码,go 这些特性,除了搞办公室政治外怕是没什么用武之地。

最后,祝你好运吧。
2021-01-29 14:15:21 +08:00
回复了 aw2350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请教下做 Go 的大哥老弟,是怎么切换到 Go 开发的
我觉得你从一条死胡同,走到了另外一条死胡同。
我也是 .NET ,让我选的话必然是首先换 Java 。
2021-01-27 17:12:52 +08:00
回复了 szq8014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WSL2 的 IP 不固定好烦啊,提供一个临时方案
通过访问 localhost 不是会自动转发吗
2021-01-26 15:23:26 +08:00
回复了 ghs55kai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免息分期 or 一次性付清
2021-01-26 13:48:08 +08:00
回复了 hahaFck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分不清东南西北,没有方向感的人怎么办?
北方有些城市好像比较讲究,遵循传统“南北为街,东西为路”。
2021-01-25 10:20:39 +08:00
回复了 fiveelementgid 创建的主题 数据库 关系型数据库入门的疑问: SQLite 定位是?
@bsg1992,这个 @hotsymbol 一看就是个粉转黑,被巨硬坑惨的老哥。
2021-01-21 09:36:31 +08:00
回复了 alary17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合同到期,公司扣除奖金怎么办?
支持楼主,公司要是不体面了,你就帮他体面一下。

这些公司越来越嚣张了,明目张胆的恶心人。
2021-01-20 17:50:07 +08:00
回复了 meisen 创建的主题 互联网 龙哥说输入法泄露隐私,准备推出输入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发布的信息和用户发布的信息,并保存不少于 6 个月。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并留存网络日志信息,并保存不少于 6 个月。网络日志信息的具体要求,由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责另行制定。
通过网络代理、网络地址转换等方式,与他人共享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资源,还应记录并留存地址转换记录等可确认用户身份的日志信息。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30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我们的愿景   ·   实用小工具   ·   1220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543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36ms · UTC 17:51 · PVG 01:51 · LAX 10:51 · JFK 13:51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