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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总数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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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19:16:20 +08:00
回复了 nodwang 创建的主题 macOS 你们在 mac 下用浏览器都不全屏吗?
隐藏 dock,用 alfred 开软件
2021-08-27 23:19:07 +08:00
回复了 dcsuibian 创建的主题 Java 想在 Json 请求中传单个原始值,应该怎么做?
@Trim21 不对,我又理解错了。
刚刚去看了一下最基本的 XMLHttpRequest,XMLHttpRequest.send 发送一个字符串时就是把字符串的内容直接放在了请求体里。这样想的话,axios 遇到字符串时应该就是一样的操作,没有做任何解析。而使用 xhr 直接发送一个对象的话,测试了下会变成[object Object]这样的(应该是 toString )的。所以猜测 axios 对 JavaScript 对象的处理做了优化。

而我原来以为它是知道我要传输 JSON,再检测我在 data 里放的数据的类型后,进行一定的处理,比如检测到是字符串后,在放进请求体之前加双引号和斜杠之类的。

目前是这么理解的,这样看来,跟什么 RFC 文档、axios 也没关系,单纯就是我对 XMLHttpRequest 不熟。。。
2021-08-27 22:26:16 +08:00
回复了 dcsuibian 创建的主题 Java 想在 Json 请求中传单个原始值,应该怎么做?
@Trim21 哦哦,感谢!
我的理解是既然他会帮我解析一下的话,那就让它解析完后还是个得到个字符串。
如果字符串是个变量 str 的话,那么应该写成 axios({ data: JSON.stringify( str ) }),这样想对吗?
2021-08-27 22:19:32 +08:00
回复了 dcsuibian 创建的主题 Java 想在 Json 请求中传单个原始值,应该怎么做?
@codehz 我在 headers 里面加了 Content-Type 里面加了 application/json,我以为会有作用的,现在看来好像就只是改了一下请求头而已
2021-07-19 13:11:25 +08:00
回复了 evilStart 创建的主题 Python Nodejs 之后, Python 在 Web 开发领域还有啥优势么?
个人感觉,没有。真的想不到任何优势。
不过作为一个胶水语言,作一个微服务倒还是不错的。
2021-06-15 01:26:44 +08:00
回复了 CallmeDredd 创建的主题 游戏 如何学习玩游戏
多说一句:感觉怪物猎人和巫师 3 不太适合新入坑玩家吧,GTA5 倒是简单且游戏性高的神作了。
GTA 里开车撞得稀巴烂是常态啦,基本没有哪次任务车是完好归来的。

还是 GTA,建议去搜搜 GTA5 online 里有多少人在第一个抢劫任务里被钻头过热难倒,有多少人尝试用黏弹炸开太平洋银行的铁门,有多少人因不会开飞机失败。
2021-06-15 01:14:01 +08:00
回复了 CallmeDredd 创建的主题 游戏 如何学习玩游戏
感觉你并不是没有兴趣,而是不太熟悉游戏操作吧。

我的建议就是:只要你愿意玩,没什么要学的,多玩玩自然就会了。

如果刚刚接触主机游戏,遇到问题很正常:分辨不出游戏中哪些门是可以进入的、不知道摇杆按一下就可以一直奔跑(甚至不知道可以按)、掌握不好反击的时机、不知道处决动画时是无敌状态、把敌人的观察范围想的太远、没发现可以攀爬的路线、不明白为什么游戏给你切换成另一个视角、造房子的时候思考要不要打地基、总是想着要把所有小兵打死、不明白游戏没有摔落伤害、不知道存在“无敌帧”、不知道有辅助瞄准……

初次接触主机游戏的人基本都会以现实世界的方式来思考,因此常常会想一些有的没的。很多老玩家玩了不少游戏,这些套路对他们来说就像呼吸一样自然,所以就忘记了当初自己是什么样的,理解不了新手的思考方式。

但实际上跟菜不菜根本没关系,纯粹就是你还没怎么了解游戏世界的思维方式而已。
2021-03-06 11:28:35 +08:00
回复了 levelworm 创建的主题 macOS 实在是不适应 Mac 的按键
不喜欢 mac 的按键。(只用过 mbp,其它不了解)个人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是 mbp 的按键少,而 win 用户的键盘一般键更多。键更多那设计时就有更高的自由度。我觉得这种情况下指望苹果的设计师设计出比 win 更好用的快捷键的人大概是魔怔了,指望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

比如说我在 idea 里要运行一段程序,在 win 上我需要 ctrl+shift+f10,在 mac 上是需要 ctrl+shift+r 。实际上,当左手小指按住 ctrl,无名指按住 shift 的时候,食指再去按 r 键是非常不舒服的。相比来说,f10 直接用右手,就相当舒服。

要在 win 上用 67 键的话,估计也不会好到哪儿去。但把硬件和软件绑定,在 mbp 上去掉 f1~f12,换上 touchbar 的就是苹果不是么?

还有一个是我个人的原因,我的小指孔武有力。当它放在 ctrl 上的时候,我的食指自然地就放到了 c 上。而我按 command+c 的时候,我的拇指和食指就得缩在一起。反正我个人觉得是很不舒服的。
2021-02-18 21:49:17 +08:00
回复了 TomVista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windows 下命令行不走全局代理
powershell 也不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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