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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总数  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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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ang1221 #10
同态加密可以做筛选啊,不一定非得用数据库自带的 select 语句完成吧。可以把所有数据 select 下来,然后后端去筛选。
全同态是可以做到所有的运算的。

OP 的需求还是不太清晰,对于加密后的进货价,还要不要进行运算?如果要运算,需要哪些运算?
如果仅仅是纯列表显示,那么前面几楼的方案最简单;
如果仅需要对进货价格进行带系数的加法运算(例如求总进价),那么半同态加密( PHE )就可以做到,速度也能满足;
如果需要对进货价格进行大小的比较,或者其他逻辑运算,可能要用到全同态加密( FHE ),速度会比正常运算慢百万倍,而且内存占用也超大。( 参考 /t/700927
2024 年 11 月 23 日
回复了 aziya 创建的主题 分享创造 做了一个只有中国人才能玩的游戏
不错。估计马上就要有人抢着上架 iOS 了。
另外发散一下,这个跟手机解锁这么像,是不是可以做成锁屏密码呢?
2024 年 11 月 22 日
回复了 Lyn321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以后上班是不是越来越难了?
@wkj89 非得掰开了揉碎了嚼烂了喂到嘴里。
小 A 是个前端,拿了 5 家的 offer 。这 5 家给这个岗位的月工资预算都是 12000 。其中 1 家是按最低缴社保,其他是全额社保。也就是说有一家工资是 12000 ,其他 4 家因为社保占了 2000 ,所以工资只有 10000 。小 A 去哪家?
谁扯社会矛盾了?我要有你这样的同事,我得拿块豆腐撞死。
2024 年 11 月 22 日
回复了 Lyn321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以后上班是不是越来越难了?
@wkj89 看#16 楼第 1 条,“羊毛出在羊身上”。
你以为统筹是公司给你交的,不拿白不拿。你以为公司傻是不是,公司的工资预算不考虑给你交的社保是不是?所以我才说你想得太简单了。
2024 年 11 月 22 日
回复了 Lyn321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以后上班是不是越来越难了?
@wkj89
@Lyn321
具体哪个好,需要用实际的数字计算。楼主一没说收入,二没说城市,就说楼主是“典型的不理解社保”,“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是不合适的。
2024 年 11 月 22 日
回复了 Lyn321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以后上班是不是越来越难了?
@wkj89 你想得太简单了。
首先,只拿个人缴纳的部分归到个人账户来证明多缴更好,是不合理的。因为还有统筹的部分需要公司给缴上,羊毛出在羊身上。统筹的交多了,公司也不愿意。
然后,多缴了社保就少缴了税仅仅是表面上,因为社保本身就是一种税。养老保险的计算公式,有个(1+x)/2 ,x 是自己工资相对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如果自己工资比市平均工资高,比如是 2 ,那么平均后就是 1.5 ,相当于亏了 25%补贴给别人了。这不是税是什么?
最后,OP 说的政策说改就改,公式算出来的,也不一定能拿到手多少,还不如现金拿在自己手里,因为养老保险发的数,即使按盈亏平衡,也都是自己交的钱,谁也不会给你补贴。
这人事真不干人事,干一份工作能把良心都干没了。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回复了 xttanwei 创建的主题 远程工作 [全职远程] 工程项目助理(5K - 8K)
这个职位工作量大吗?与项目经理的职责分工区别在哪儿?

另外点个赞,这就是招聘帖的典范啊!比那些藏头露尾遮遮掩掩的招聘帖强太多了。
2024 年 11 月 13 日
回复了 nyxsonsleep 创建的主题 V2EX 收藏帖子是不是应该给题主发铜币呀?
除了 1 楼说的,收藏也可能是为了稍后阅读
三方都知道投放了 10 个啊,怎么随手扔?
@euph “其二为在销售商品房时,其他业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绿地按照规划和合同约定属于业主个人专有。”
这条并不充分。如 @chenyu8674 所说,问题的关键在于,开发商对于绿地有没有处置权?没有的话,开发商通过合同处置就是无效的。法律可是规定了绿地属于全体业主的。从一开始,开发商就没有处置绿地的权利。通过签合同让其他业主同意它对绿地的处置,程序上合法吗?开发商这样做,相当于是先把对绿地的处置拟好了,然后筛选掉所有不同意这种处置方案的业主,只留下同意处置方案的业主。这是一种合法的程序吗?不知道,因为法律根本没有规定程序。
这跟软件有什么关系?你提供 10 个杯子,活动结束后还剩 2 个,就收 8 个杯子的费用。
仅仅讨论法律。法律上可能确实有问题:

考虑下面 2 种方式:1 是跟每个业主单独签合同确定花园的所有权,2 是通过业主大会集体决定花园的所有权。这 2 种哪个是决定花园所有权的合理合法的方式呢?考虑到法律规定花园是业主共有的,那么共同决策才是合理合法的。即使跟每个业主单独签合同,跟共同决策的性质也是不一样的,特别是合同还是使用的制式合同的情况下。

从另一个方面看,在开发商出售房屋时,每个业主都已经为花园付了价钱,后面开发商又让 1 层的业主再次为花园付了价钱,相当于将花园销售了 2 次。开发商有什么权利这样做呢?每次分别销售的是什么呢,产权和使用权? 1 层的业主付的价钱得到了什么呢?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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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longanlaw.com/legals/17421.html/

「其一,虽然合同中约定的是其他业主同意将窗前绿地交由首层业主使用,但在签订合同时其他业主是没有选择权的,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销售合同都是制式合同,因此所有的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必然只能同意这一条款,这种条款事实上排除了其他业主的绿地使用权,格式条款应属无效;其二,这种结果是间接地由开发商与个别买受人分别约定而达成的意思所致,与业主大会决议确定为个人所有不同,不等于全体业主直接同意将绿地专有使用权处分给首层业主。」

「开发商在项目开发初期计算房屋销售价格的时候,就已经将全部成本计入销售价格之中,进而分摊到了各个单位商品房的房价中。也就是说,包括绿地成本在内的全部成本都可以通过商品房的销售收回。每个业主,不论其是否购买绿地,都为小区的绿地付出了对价,因而,小区绿地的使用权作为小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部分通过买卖合同转移给了买方即业主。但在出售单位商品房的过程中, 开发商又将和房屋毗连的绿地以附赠的方式出售给了部分买受人,而虽是附赠,但绿地价钱实际上已经被计入首层住宅中,故而带绿地的首层住宅价格总是要高于其他楼层住宅。经过这两个过程,这块绿地实际上被出售了两次,开发商获得了两次对价。开发商如此操作自然是为了谋利,但开发商如此操作将使得没有买绿地的业主支付了绿地的对价, 但却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 而买了绿地的业主支付了对价, 但却无法通过办理权属登记证明自己的权利。」
2024 年 11 月 10 日
回复了 kongkongye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思考🤔如果两个你在一起,能很好相处吗?
这问题太神了!我想了一下,只能回答不知道。感觉这个问题可以用另一个问题替代:你是否能悦纳自己?其实很多人在内心里都不能接受自己,至少有一部分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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