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V2EX  ›  zw1one  ›  全部回复第 13 页 / 共 95 页
回复总数  1887
1 ...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 95  
@xiaoshiforking 哈哈,你有这习惯日后必成大器。快过年了记得带东西回去看看父母,告诉他们你长大了能自己做主,自己挣钱了,而且挣的都是干净钱。
从你的故事能看到你爸从 对你有期待 -> 给你擦屁股 -> 彻底放弃 这个心路历程,他肯定是爱你的,只是他的见识不足以给你好的人生建议,但在他的角度肯定又觉得你不争气。你现在混得还不错了,试试跟父母和解吧,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小孩的父母。
装糊涂,说以前没加嫂子微信,让她加下发红包。
另外,多阅读多学习。不是说学应试教育,而是提升自己的思维和见识,避免看“成功学”的书,避免沉迷短视频“奶头乐”,多深度思考。共勉,祝好。
工作有空的话,试试自考本科,比不了统招本科,但以后有上升空间一点,高中学历培训机构可以帮你编的。
125 天前
回复了 Dolov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选择国企还是互联网企业
@chinaguaiu 比如说你是甲方,我是乙方(通常叫企业级解决方案专家),我卖个系统/软件服务给你(通常是 xx 管理系统),这就是项目外包,做项目的时候人手不足,我就从软通找了几个人力外包来临时救急。

这时候软通的人就是包中包了。当然甲方也可以自己找人力外包,只包一层。
而我作为乙方,招聘的时候通常会骗你说我是自研系统,有自己产品,不是外包。
在甲方眼里,这些都是不能吃零食的臭外包。
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聪明人都是点到为止的
125 天前
回复了 OttoSkorzeny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签过 PIP 就相当于被公司拉黑了吗
pip (绩效改进计划)的作用:证明你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
- 有 pip ,公司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N/N+1 。
- 无 pip ,在你没有过失并且不同意协商的情况下,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 2N 。

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25 天前
回复了 Dolov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选择国企还是互联网企业
真国企 > 互联网甲方 > 传统行业甲方 > 国企科技子公司(内包) > 软件服务乙方(外包) > 软通动力等(包中包)
125 天前
回复了 spitfireuptown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搞开源项目,收费卖文档有搞头吗
高级功能收费好点。这部分你可以不开源。
文档收费你开了个什么源,没有文档的代码开源有什么意义,谁爱看你的代码?
女生通常喜欢大城市,不喜欢回老家。她的主观意愿大于事实利弊。
126 天前
回复了 shayang888 创建的主题 游戏 手游这东西到底还要不要继续玩下去
不是手游的问题,是你的问题,能被手游坑的,通常有成为赌狗的潜质。警惕消费陷阱吧。
1 大专找工作比本科难
2 海康威视不是啥好公司 脉脉自己搜下
你不甘心啥?想去阿里接受 pua 还是想去字节感受心脏不跳动?
131 天前
回复了 jiakeshan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工作中的矛盾,请大家指点
有没有可能,你就不是他的自己人呢?
131 天前
回复了 kemo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被兴业消费金融起诉了,快开庭了怎么办
财产转移,当老赖。欠钱的才是大爷好吧,你让他动你试试?
131 天前
回复了 hahawode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有一个晋升管理层的机会,要不要上?
你和原组长吃个饭,问问有啥坑
132 天前
回复了 Malvo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明知结果还要去尝试,有什么诗词形容?
头铁莽夫
@doanything 根据《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 予以撤销。 被他人胁迫签订合同,有证据证明可以主张撤销,如果无法证明的则合同不予撤销,该合同即成立并有效。

劳动局你问他工号,连他一起投诉。他们不是什么青天大老爷,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摸鱼混子。
房子就是牢笼,除非创业暴富,上班你凭什么买,凭你会写材料?
千万千万千万不要裸辞,骑驴找马慢慢看,不裸辞主动权在你手上。裸辞只会陷入焦虑深渊,恶性循环。
你们的物欲不低,甚至高得离谱,不是在日常消费上,而是体现在房子上。
133 天前
回复了 Morii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如何能改善自己的这个心态呢?
你就回他:啊?这也要问?
1 ...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 95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我们的愿景   ·   实用小工具   ·   774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543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37ms · UTC 20:49 · PVG 04:49 · LAX 13:49 · JFK 16:49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